gmp认证申报资料

gmp认证申报资料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组织(包括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等)所建立的gm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调查,确认其建立的体系是否符合gmp认证申报资料标准的过程。gmp认证申报资料有很多,比如我们常说的ISO认证,企业做的比较普遍的是我们常说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gmp认证申报资料,这也是俗称的“企业资质质量认证”。除了这些以外目标市场还有部分企业选择做gmp认证申报资料、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认证。
中文名
gmp认证申报资料

简介

iso体系认证

资料

概述

下述内容为认证咨询基本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申报完成大厅提交认证咨询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3、认证咨询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4、认证咨询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6、认证咨询中心组织实施认证咨询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7、认证咨询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咨询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单位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其中申报资料包括:

相关材料:

1 药品GMP认证咨询申请书(一式四份)

2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复印件

3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

4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

5 GMP认证咨询之相关人员

6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剂型和品种表

7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8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

9 GMP认证咨询之申请认证咨询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10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1 GMP认证咨询之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2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iso三体系认证目录

13 GMP认证咨询之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iso三体系认证

世联空间     发表于 2021-11-14 09:44:33

GMP认证咨询不存在认证咨询考试,GMP认证咨询审核人员也是单位指定人员(有特定的经验、知识、理论体系的人员)。 主要认证咨询程序如下: 职责与权限
1、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GMP认证咨询工作。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咨询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医药局认证咨询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咨询的具体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认证咨询申请和资料审查
1、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GMP认证咨询申请书》,并按《药品GMP认证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 认证咨询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申报完成、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咨询中心。
3、 局认证咨询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4、局认证咨询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2O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认证咨询批准
1、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咨询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 (车间) ,由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GMP证书》,并予以公告。

大豆子     发表于 2021-11-15 20:02:09

药品 GMP 认证咨询工作程序

1 、职责与权限
1.1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 GMP 认证咨询工作。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咨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咨询中心”)承办药品 GMP 认证咨询的具体工作。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 、认证咨询申请和资料审查
2.1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请书》,并按《药品 GMP 认证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2 认证咨询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申报完成、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咨询中心。
2.3 局认证咨询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2.4 局认证咨询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 、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3.1 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3.2 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3 检查组一般不超过 3 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GMP 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 GMP 认证咨询的检查工作。 4 、现场检查
4.1 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4.2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 GMP 认证咨询现场检查。
4.3 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组织 GMP 认证咨询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4.4 首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4.5 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4.6 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 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4.7 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4.8 未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4.9 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须核实。
4.10 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4.11 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5 、检查报告的审核 局认证咨询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认证咨询批准


1. 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咨询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 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由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 GMP 证书》,并予以公告 .

[编辑本段]药品 GMP 认证咨询

关于药品 GMP 认证咨询: 《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1 年。药品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重新申请药品 GMP 认证咨询。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颁发有效期为 5 年的《药品 GMP 证书》

GMP 认证咨询资料

GMP 认证咨询所需资料: 1 . 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请书(一式四份); 2 .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复印件; 3 . 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前次认证咨询缺陷项目的改正情况); 4 . 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iso认证流程建议、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 5 .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6 .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咨询范围剂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iso三体系认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iso三体系认证资料的复印件; 7 . 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8 . 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9 . 申请认证咨询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10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1 .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iso三体系认证目录。

[编辑本段]药品 GMP 认证咨询流程

药品 GMP 认证咨询工作流程
1. 申请认证咨询企业
2.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
3.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4.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咨询中心
5.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black G     发表于 2021-12-03 08:02:14

GMP认证咨询是主要针对食品及药品的质量管理规范,如果企业要认证咨询可以找相关的咨询工作,负责资料整理以及申报等所有工作,也可以自己准备资料申报。前者需要支付咨询费~

辽宁省韩妆总仓     发表于 2021-12-04 02:59:29

下述内容为认证咨询基本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申报完成大厅提交认证咨询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3、认证咨询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4、认证咨询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6、认证咨询中心组织实施认证咨询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7、认证咨询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咨询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单位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其中申报资料包括:相关材料: 1 药品GMP认证咨询申请书(一式四份) 2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复印件 3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 4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 5 GMP认证咨询之相关人员 6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剂型和品种表 7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8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 9 GMP认证咨询之申请认证咨询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10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1 GMP认证咨询之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2 GMP认证咨询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iso三体系认证目录 13 GMP认证咨询之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iso三体系认证

洗洗梦想,以梦     发表于 2021-12-05 21:43:14


1、GMP认证咨询是全面质量管理在制药行业的体现, <>第十八条规定:"单位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而药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2、iso三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咨询的种类按质量认证咨询的责任不同,可分为自我认证咨询、使用方认证咨询、第三方认证咨询。按认证咨询内容不同,可分为质量认证咨询、体系认证咨询、安全认证咨询。药品关系人命安危,因此药品认证咨询属于安全认证咨询,是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认证咨询。
3、GMP是一部体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新概念的国际GMP,其特点体现在它是结合 ISO9000~9004标准系列修改而成的标准。而在国外有些单位执行着美国FDA认证咨询的标准,我国也有些单位通过了美国FDA认证咨询。
4、国际认证咨询的意义本身就是不仅要加强药厂内部诸多质量因素的过程控制,也要对药厂外部关键质量因素有所控制。如配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采取控制措施。
5、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代表单位对药品独立地进行第三方公正评价的GMP认证咨询机构,其代码C12。负责国际药品贸易中优先采购、使用推荐、优先申报完成新药药品申请。迄至1998年6月31日末取得认证咨询的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申报完成新药生产的申请。
6、GMP认证咨询是集软件、硬件、安全、卫生、环保于一身的强制性认证咨询,那么它就必须建立和运行着科学的、公认的国际管理体系,要请有资历的第二方(咨询机构)汇同本企业专家进行整体策划、评估,制订出适合本企业 (含国际标准、单位标准、行业标准) 规范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在学习、培训、运转的不断修正过程中,再来申请GMP认证咨询才是每个药业人明智的选择。 职责与权限
1、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GMP认证咨询工作。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咨询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医药局认证咨询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咨询的具体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认证咨询申请和资料审查
1、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GMP认证咨询申请书》,并按《药品GMP认证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 认证咨询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申报完成、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咨询中心。
3、 局认证咨询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4、局认证咨询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2O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1、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2、医药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检查组一般不超过3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GMP认证咨询的检查工作。 更多资料: cait/cait/txrz/GMP/default.shtml

我叫某某某     发表于 2021-12-05 21:44:29

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英文首字母缩写,中文意思是良好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咨询是药品/原料药/辅料/医疗器械等iso三体系认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一般由药监部门进行认证咨询。

认证咨询程序

1 、职责与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该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 、认证咨询申请和资料审查:①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请书》,并按《药品 GMP 认证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② 认证咨询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申报完成、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咨询中心。③ 局认证咨询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④ 局认证咨询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 、制定现场检查方案:① 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②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③ 检查组一般不超过 3 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GMP 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该辖区药品 GMP 认证咨询的检查工作。

4 、现场检查:① 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②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 GMP 认证咨询现场检查。③ 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组织 GMP 认证咨询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④首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⑤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⑥ 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⑦ 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⑧ 未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⑨ 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须核实。⑩ 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⑪ 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5 、检查报告的审核:局认证咨询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⒍ 认证咨询批准:① 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咨询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② 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由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 GMP 证书》,并予以公告 .

申请新版gmp认证咨询在网上报名后还要不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新版gmp认证咨询在网上报名,就相当于向安全监管司提交了书面申请,安全监管司就会派工作人员来联系你们审查事宜,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所需纸质材料安全监管司派工作人员来联系你们审查事宜时,再补充提交给他们。各地情况有可能不同,你最好电话联系一下安全监管司。

陌默     发表于 2021-12-15 09:09:18

1 、职责与权限


1.1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 GMP 认证咨询工作。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咨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咨询中心”)承办药品 GMP 认证咨询的具体工作。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 、认证咨询申请和资料审查


2.1 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请书》,并按《药品 GMP 认证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2 认证咨询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申报完成、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咨询中心。


2.3 局认证咨询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2.4 局认证咨询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3 、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3.1 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3.2 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3 检查组一般不超过 3 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GMP 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 GMP 认证咨询的检查工作。

4 、现场检查


4.1 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4.2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 GMP 认证咨询现场检查。


4.3 局认证咨询中心负责组织 GMP 认证咨询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4.4 首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4.5 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4.6 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 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4.7 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4.8 未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4.9 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须核实。


4.10 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4.11 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5 、检查报告的审核

局认证咨询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6 、认证咨询批准


6.1 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咨询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2 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由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 GMP 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只小啾啾     发表于 2021-12-21 11:37:35

GMP认证咨询不存在认证咨询考试,GMP认证咨询审核人员也是单位指定人员(有特定的经验、知识、理论体系的人员)。 主要认证咨询程序如下:

职责与权限


1、 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GMP认证咨询工作。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咨询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医药局认证咨询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咨询的具体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认证咨询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认证咨询申请和资料审查


1、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GMP认证咨询申请书》,并按《药品GMP认证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 认证咨询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受理、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咨询中心。


3、 局认证咨询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4、局认证咨询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2O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认证咨询批准


1、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咨询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对审批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 (车间) ,由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GMP证书》,并予以公告。

岁月迢迢     发表于 2022-01-19 18:10:38

你好!

GMP认证是食品药品生产管理的认证工作,最好是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面街)去咨询,然后把资料都准备好再去申报,还有现场认证的工作,车间、厂房、人员、质量保证系统、还有库房、销售,好像都要查的。

最好是去省局去咨询

如有疑问,请追问。

52mju丽君     发表于 2022-06-14 1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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